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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轉勞動部有關寄養家庭、親屬安 置、類家庭(非專業人員團體家庭)之照顧人力適用性別 平等工作法第20條家庭照顧假規定,請參考。

最後更新日期 : 115-05-20 公告分類 : 最新消息,人事室
發布單位: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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