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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第1學期「公益信託基金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助學金申請」

最後更新日期 : 115-08-27 公告分類 : 獎助學金
📌 申請對象與條件

🎓 具有新北市學籍之學生 ,且屬家境清寒、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之隔代教養家庭 。

🎓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中一位須設籍新北市 ,且年齡滿 65 歲以上(原住民滿 55 歲以上)。

♿ 若祖父母/外祖父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疾病診斷書(因病無法工作)者,則不受年齡限制 。

🚫 單一家庭僅限其中一位在學學生提出申請,若重複申請將不予採納 。

💰 補助金額

💵 國小生:新臺幣 6,000 元 / 位   🆘 急難救助金(祖父母/外祖父母為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者):新臺幣 5,000 元 / 位

📄 檢附證明文件

1️⃣ 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

2️⃣ 申請人與祖父母之戶籍謄本(各一份,祖孫同住一份即可)

3️⃣ 社會福利資格證明(低收/中低收)或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

4️⃣ 符合資格之祖父母/外祖父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 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無帳戶者請於表格空白處註明)

6️⃣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診斷書者請附影本(無則免附)


詳細申請辦法請參閱附件檔案

🌼若有符合資格學生欲申請此獎助金,請於 9/30(三)之前備齊上述文件向註冊組提出申請。名額最多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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