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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行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提醒所屬學校及相關教育機構妥適選用教材案」。

最後更新日期 : 115-08-31 公告分類 : 教務處,政令宣導
一、依據國教署115年8月1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0072331號書函辦理。

二、近期國教署接獲民眾陳情,國內學校、教保服務機構使用中國大陸製文書表單或歌曲輔助教學,因文件內容使用簡體字,歌曲創作背景亦具政治意涵等情形,引發外界關注。

三、提醒各校及社會教育機構、補教機構等,從事教學活動時,應審慎選用教材(如避免使用中國大陸簡體字教材或具政治意涵歌曲),將本土相關素材融入日常作息中,認識並認同在地文化,以維學生學習權益。
發布單位: 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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