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處 - 新北市新莊區新泰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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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工作職掌

 

總務主任

1.秉承校長之命主持全校總務事宜。

2.擬定修定本處各項章則、工作計劃及行事曆。

3.輔導本處各組應辦事項。

4.校舍之興建與修繕事宜。

5.工友之調配、督導與考核。

6.規劃學校環境美化綠化有關事項。

7.校舍教室之調配。

8.學校門禁管理及安全防護事宜。

9.商同主計籌劃各項費用之支配。

10.主持或出席有關會議。

11.其他相關業務及上級交辦事宜。     

 

事務組長

1.辦理校長、主任交辦事項。

2.擬訂事務各種相關章則。

3.設計佈置校舍場地及各種集會場所。

4.計劃及監督校舍建築及修繕事宜。

5.調查及請領發放員工房租津貼、實物配給、交通、電費

補助費等事宜。

6.各項校產具整理登記與保管。

7.各項設備與辦公用品之分發事項。

8.監督編造材產目錄及其增減登記。

9.學校門禁管理及班全防護事項。

10.校外聯絡事宜。

11.物品採購之估價與招標議價等事宜。

12.零用金之保管與支付。

13.監督管理校舍水電並為護保養。

14.監督校區內外環境整潔衛生及校景美觀事項。

15.分配並考核工友工作勤惰、獎懲以及加班值勤之監督

及管理。

16.編制有關事務圖卡。

17.辦理工友進退、管理、訓練並許可請假。

18.其他有關事務事項。    

 

出納組長

1.辦理校長、主任交辦事項。

2.掌管學校一切款項之收支登記事項。

3.庫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之保管。

4.填具收款送金簿及公庫支票之保管。

5.請領經費及分配撥付並編製現金結存表。

6.登記出納帳簿及填製各項有關出納憑證與報表。

7.員工薪津請領發放及扣繳捐款、貸款、保險費、福利

金、互助金等。

8.暫收、暫付、預付、墊付款項之處理。

9.代辦費之收支保管與課業雜費之收兌存款。

10.公庫支票及領款之會簽。

11.辦理公費生及貧戶子女減免學雜費。

12.辦理學生各項補助費。

13.辦理轉出入生退、收費。

14.其他有關出納事項。     

 

幹 事

1.辦理校長、主任交辦事項。

2.公保、勞保、健保加、退保及經費分攤事宜。

3.協助總務主任招標採購事宜。

4.協助總務處各組業務事項。

5.協助辦理教職員工子女教育補助費及獎學金。

     

 

營 養 師

1.統籌午餐工作事宜